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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0-16 16:10:38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夏政〔2017〕79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夏邑县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我县质量强县建设,全面提升我县质量总体水平,切实发挥质量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我县实体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质量强省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和商丘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以建设质量强县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质量基础、质量提升、质量监管,聚焦问题、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提升水平,加强品牌建设,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竞争优势,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点服务企业和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质量意识

1.强化质量是企业生命力的意识。企业是市场的主体、生产的主体,也是质量安全的主体。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方位加强质量管理,加快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产品和服务标准,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探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强化自律意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践行质量承诺。(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

2.强化质量是区域影响力的意识。质量安全是民生保障的基础,也是推动共享发展必须牢牢守住的民生底线。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保证质量就是保障民生、改善质量就是改善民生”的意识,自觉转变观念,把质量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好质量强县建设。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认真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质量安全问题。要把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要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持续开展质量强县、县长质量奖创建活动,以高质量的产品、高质量的工程、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区域影响力、美誉度和人民群众幸福感。(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强化全社会质量意识。质量发展是转型之要,质量强县是立业之本。要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和积极参与质量强县建设,把质量强县作为发展的重大战略,转变发展理念,厚植质量文化。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通过电视台、电台以及平面媒体定期发布产品质量状况报告。持续开展“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升公众质量意识。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全社会质量意识,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广电局)

(二)强化质量基础

1.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探索推行“校企”合作、“园区+人才”等模式,加大优秀人才培育,鼓励我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质量管理、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课程,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和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培养质量管理人才。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培养一批质量管理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支持企业实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对比提升和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培养一批懂质量、敢创新、会经营的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和首席质量官,培养一批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较好质量意识、质量技能的大工匠、优秀技术工人,为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工信局、教体局、人社局)

2.加强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供给改善、发展方向,形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适应需要的标准体系。进一步深化标准化改革,完善推荐性地方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鼓励我县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企业加强国内外先进标准研究,加快先进标准的转化,争做本行业标准领跑者,占据产业发展制高点。广泛开展“标准化+”行动,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加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轻工、新型建材等高成长性产业和铸造、打火机、人造板、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研制工作,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突出抓好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研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鼓励产业集聚区成立特色产业联盟,大力开展联盟标准制订工作,提高行业竞争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力争到2018年,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河南省或者商丘市地方标准2项以上;创建确认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家。(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发改委、教体局、工信局、商务局)

3.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加快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实现资源集聚、开放共享、灵活多样、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创新政府检测体制为总体要求,推动执法与检测的相对分离,优化整合各部门检测资源,组建一个区域性、公共性、权威性的综合检验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由单纯的检验业务部门向科研型综合服务部门转变,全面提升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发挥检测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强科学计量、工业计量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计量管理体系,加强计量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编办)

(三)强化质量提升

1.实施标准引领工程。

1)实施标准化+先进制造行动。研究制定《夏邑县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提高我县制造业质量竞争力。围绕我县食品加工、纺织服装、人造板、打火机等主导产业以及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快技术标准研制,提升优势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供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局、质监局、食药监局)

2)实施标准化+现代农业行动。建立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围绕我县优质小麦、蔬菜、食用菌、西瓜等农产品,在种子、农艺、农机、环境质量等方面促进标准实施,争取创建省级以上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农业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推行涵盖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生产记录、质量检测、包装标记以及质量追溯的“五有一追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积极开展美丽乡村、新型城镇化农村公共服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标准化+现代服务业行动。围绕“上古古都”、“长寿之乡”、“孔子祖籍”等品牌,发展我县旅游产业,完善我县旅游标准体系,制定旅游公共服务、旅游新兴业态标准,以标准化推进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养生旅游等融合发展。围绕发展现代物流,推进全县仓储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在托盘、仓库、运输车辆等重点领域推广物流标准化设施应用,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推进邮件、快件末端投递车辆标准化。深入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围绕金融保险、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燃气、供电等公共服务业,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用标准规范和引领行业发展。加快行政审批权力标准化运作,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标准化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民政局、商务局、旅游局、卫计委、质监局、邮政局、行政服务中心、人行)

2.实施质量认证工程。

1)发展自愿性认证。助推制造业发展,在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化学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能源等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满足市场差异化、多元化、高端化需求的认证,主动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助推农业发展,大力推进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推动农业生产向优质安全高效发展。助推服务业发展,在交通运输、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医疗保健、旅游、教育以及农村流通等领域,加快推进服务业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力争到2018年,全县法人单位认证覆盖率达到5%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教体局、环保局)

2)严格强制性认证。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严把准入关,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经营中使用,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质量档案,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状况,实施分类监管,促进认证产品质量水平全面提高。加大对获证企业产品的证后监督力度,尤其对诚信缺失企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促进企业自我行为约束。严厉查处应获强制性认证而未获认证、应加施强制性标志而未加施认证标志、假冒伪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认证机构虚假认证、非法认证等违法案件,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质监局)

3.实施品牌带动工程。

1)加强品牌培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打造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知名产品、知名企业、知名品牌,推动夏邑产品向夏邑品牌转变。着力培育制造业新材料、纺织服装、节能环保等产业培育一批重点知名品牌,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在服装纺织行业尽快推出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知名品牌。着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生态原产地农产品,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力争到2018年,培育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以上、河南省名牌产品1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

2)加强品牌示范创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区争创国家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深化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商标品牌集约式发展,积极创建省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和示范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和地理标志保护品牌示范区,试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自我声明制度,保障产品原产地生态环境和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继续做好县长质量奖创建活动,加大市长质量奖培育,鼓励市长质量奖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开展质量奖表彰,树立质量发展新标杆。力争到2018年,实现我县市长质量奖企业2个以上,省长质量奖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

3)加强品牌推广和保护。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导向和舆论引导作用,利用电视、广播以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内容,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形象,传递品牌价值。大力宣传以我县市长质量奖、县长质量奖、河南省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等为核心的我县自主品牌,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鼓励企业注册商标、运用商标,实现自我保护,鼓励我县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升品牌价值。优化品牌市场环境,加强对知名自主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形成有利于品牌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广电局)

(四)强化质量监管

1.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企业是主体责任”的质量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形成无缝链接、环环相扣的监管链条。制定完善质量安全和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查“豆腐渣”工程,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守质量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畜牧局)

2.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质量监管体制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消除监管盲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强化事中事后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抓好质量溯源工作,保证产品质量。完善科学的监督抽查制度、分类监管制度、产品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质量溯源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清晰可查的依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畜牧局)

3.强化监管手段。依法监管是确保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协作,采取联合行动,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消费品、特种设备等监管领域,严格依法实施重点监管、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毫不姑息、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必须坚决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特种设备“三大战役”(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和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15种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活动和车用汽柴油日常监管和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强化疫情疫病联防联治,确保进出口产品安全。(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农业局、商务局、畜牧局)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由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和协调处理质量强县建设日常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政策措施。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人才、检验检测等质量发展配套措施,加大对质量提升、质量创新、标准和计量体系建设、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监管、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等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继续给予资金奖励,并由政府给予表彰;对率先获得省政府省长质量奖荣誉称号的企业,在省、市财政给予特殊奖励的基础上(省长质量奖100万,市长质量奖20万),县政府再奖励5-10万元。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名优企业在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名优企业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质监局、地税局、人行)

(三)强化考核问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质量工作考核机制,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把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指标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要强化督查督导和考评通报,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夏邑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海鹰(县长)

副组长:李中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欧阳健康(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 员:杜红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新民(县质监局局长)

刁常在(县发改委主任)

彭连文(县工信局局长)

李 伟(县环保局局长)

孙宇峰(县工商局局长)

李文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雪林(县商务局局长)

王全涛(县财政局局长)

司伟亚(县文化局局长)

边照芝(县广电局局长)

刘 歆(县旅游局局长)

杨留元(县统计局局长)

彭 勇(县人事局局长)

胡序涛(县劳动局局长)

胡清华(县农业局局长)

王全华(县水利局局长)

祁巍华(县林业局局长)

贾素玲(县畜牧局局长)

丁明东(县卫计委主任)

祝振欣(县安监局局长)

李 猛(县城管局局长)

程亚涛(县规划中心主任)

张新雷(县国税局局长)

闫丕业(县地税局局长)

刁素玲(县邮政局局长)

杨成义(县交通局党组书记)

尤宝剑(县住建局局长)

孙战峰(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玉玺(县教体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张新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