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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2017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时间:2017-09-07 15:14:36 来源:

夏政办〔2017〕61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夏邑县2017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夏邑县2017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邑县2017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7〕3号)、《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7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法政办〔2017〕1号)要求,做好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省政府将2017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全县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指导年”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重要内容,按照全省、市政府法制工作总体部署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的统一、行政执法与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统一。

  二、明确任务措施 

  (一)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实践证明,以提示、建议、示范、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有利于公众参与和配合行政管理、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本系统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文书。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使行政指导融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有效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守法、自觉纠正违法行为,防范执法矛盾纠纷。

  (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行政调解是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我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17号)要求,将行政调解工作作为重要职责,明晰行政调解流程,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统一的行政调解统计报告制度,探索网上受理、调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中运用调解方式的研究,有效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三)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有条件的乡(镇)和部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借助信息平台解决执法信息孤岛化、推进行政执法一体化。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促进条块联通,推进行政执法资源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要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要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执法模式、共享执法信息、拓展服务渠道。

  (四)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评价。要注重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整体推动,实现动态提升、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现场观摩、情景模拟、案例讨论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引导其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熟练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去年申报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开展省、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选拔工作,带动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培育、树立本地、本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三是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持续加强对本地、本系统已命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指导提升和经验推广,继续培育新的更具示范性、可复制性的示范点,要注重涵盖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域,注重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全面打造升级,引导、指导其积极参与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度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任务已经分解细化(见附件),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和责任,落实人员和各项保障制度,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作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点,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强化工作推动。要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服务、指导,注重通过调研、观摩、座谈等方式,支持帮助基层单位不断探索和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各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学习交流,提倡不同系统、上下级机关之间交叉或共同组织论坛、观摩,取长补短、共同推进。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对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指导,定期考查各单位,及时发现亮点、帮助解决问题,对有创新举措、成效显著的,在依法行政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已列入依法行政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2017年度工作安排,加强日常抽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四)注重总结宣传。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注重总结推广我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我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本地、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经验,及时上报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强宣传,积极开拓新载体、新形式,善于通过微博、微信、微电影、微视频等新载体及时宣传本地、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经验和成效,不断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附件:1.乡镇政府2017年度工作任务细则

     2.县行政执法部门2017年度工作任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