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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时间:2017-04-20 08:29:24 来源:

4月18日,县人大主任刘佩民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副主任王光亭、赵耀、刘波、徐怀清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中军、县人大党组成员贾心壮、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松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董金环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审议了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草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和大会执行主席,副秘书长,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特邀、列席人员建议名单(草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提出和办理的规定(草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听取审议并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县府路西延工程及华夏大道北延扩建工程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草案)和《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将县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及天龙湖综合开发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县人大主任刘佩民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董金环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中军受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海鹰委托宣读了《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王全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松挺宣读了《关于提请朱勇等33人职务任职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卜海军介绍了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县人常委会副主任刘波宣读了任职人员的法律知识测评成绩。拟任命人员分别与大家见面并作任职承诺。

会上,县人大副主任刘波受段玉忠同志的委托宣读了辞去副县长职务的辞呈,受马南桦同志的委托宣读了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辞呈,会议表决通过了两位同志的辞呈。

会议经投票表决,免去贾心壮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隋永发教体局局长职务、免去秦明华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免去县人民法院王相云等19名同志职务。随后,会议进行了任职程序。经投票表决,董金环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检察长,王全涛任县财政局局长,会议还投票表决通过对县人民法院朱勇、王卫东、姬凤云等33名同志的任职。

县人大主任刘佩民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集体进行了宪法宣誓。刘佩民在讲话中指出,党和人民对你们委以重任,这既是一种光荣,一种信任,更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希望每一位被任命的同志,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倍加珍惜人民的期盼,倍加珍惜肩负的责任,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充足的干劲,更加扎实的作风,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刘佩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同志提出五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强化学习意识,提升自身修养。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作为。三是强化公仆意识,积极履职为民。四是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五是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刘佩民强调: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大会秘书处各组和各乡镇、各单位要强化意识、落实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