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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飞美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绒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时间:2014-12-18 11:11:14 来源:

 

    河南飞美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绒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河南飞美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绒布项目投资36836万元,以涤纶低弹丝为原料,首先由经编

机编织为坯布,然后经染色或印花工段生产绒布,最后经裁剪成为床单、被罩等产品。建设内容主要有

染整车间、家纺车间、编织车间等,同时配套建设办公楼、导热油炉房(2×12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

及废水处理站等公用及辅助设施。

    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夏邑县产业集聚区内,厂址北为连霍高速公路,南邻跨越大道,南隔跨越大道为夏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距厂址较近的敏感点有: 厂址东35m的杜庄村、西5m的齐庄、东南400m的许提口村、西南460m的孟大桥村。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产生的燃煤导热油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排放;拉幅定形废气经热回收装置+工业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拉毛、烫光、烫剪过程产生的绒毛尘经集尘风机收集后再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经采取上述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项目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经环评预测,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级别。项目所设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两级好氧+气浮”的工艺进行处理,废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响河,最终汇入沱河。工程废水经治理后,对地表水水体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等措施后,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4、固废

    项目废导热油、废染料和助剂包装桶属于危险固废,可以由生产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绒毛尘等属于一般固废,由夏邑县城市垃圾处理管理站集中收集处理;燃煤炉渣、烟气脱硫废渣作为建材原料外售。工程产生的固废能够做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新建性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工程各种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能够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级别。因此,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所选厂址及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4年12月17日起至2014年12月30止)。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飞美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夏邑县产业集聚区内             

    联系人:刘守涛       联系电话:15836852888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46号 

    联系人:苗工       联系电话:18639098151 

    邮箱地址:dfhyzhengzhou@126.com